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现面向全 体学生开展“庆祝建党百年,传承红色基因”主题艺术展演活动。
一、组织实施
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,艺术教育中心负责承办。
二、参加对象
全体在校学生(本、预科生及研究生)
三、活动形式
本次艺术展演活动形式分为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两大类。艺术表演类包括独唱、重唱、朗诵;艺术作品类包括书法、绘画。
四、活动安排
五、作品要求
(一)作品题材
本次活动作品需紧扣“庆祝建党百年,传承红色基因”主题,从百年党史中追寻红色足迹,感悟革命精神。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正能量,富有时代性和艺术性。
(二)作品要求
1、艺术表演类节目要求
(1)独唱、重唱:重唱人数不超过2人。演唱1首作品,带伴奏,总时长不超5分钟。节目带视频。视频采用MP4格式(分辨率1920×1080p),大小不超1G。
(2)朗诵:作品文体不限,须使用普通话,吐字清晰。人数不超过4人(含伴奏),总时长不超5分钟。节目带视频。视频采用MP4格式(分辨率1920×1080p),大小不超1G。
2、艺术作品要求
(1)书法: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(69cm×138cm);书体不限(篆书、草书请附释文);需附50字以上作品说明。
(2)绘画:国画、水彩/水粉画、丙烯画、油画或其他画种。尺寸: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(69cm×138cm),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4K;需附50字以上作品说明。
六、作品提交方式
以个人或团队参赛均可,团队不超过3人。
(一)艺术表演
文件以“作者+作品类型+作品名称+班级年级+联系电话”命名,截止6月18日前发送到邮箱:741316531@qq.com。朗诵类需附朗诵文稿(word文件),逾期视为放弃。
(二)艺术作品
作品背后用铅笔备注“作者+作品名称+作品类型+班级年级+联系电话”,截止6月20日前将纸质作品、纸质创作说明(A4纸打印)交至校务楼A109,逾期视为放弃,且获奖作品一律不予退稿。
七、评比表彰
本次活动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和最具人气奖1名。其中,最具人气奖从一、二、三等奖展览过程中由不记名投票方式选出。
联系人:艺术教育中心 刘珏、程旭晖
电 话:029-88182397 029-88182394
邮 箱:741316531@qq.com
党委学工部
2021年5月26日